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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资料来源: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7-08-15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精神,推进我省高校相关专项领域理论研究,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3—2020年)〉的通知》(鄂教思政〔2013〕4号)精神,现就2018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

2.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由湖北省高校校园文化研究会负责。

3.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由湖北省高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学生工作研究专业委员会负责。

4.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由湖北省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研究会负责。

5.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由湖北省研究生德育研究会负责。

二、申报条件

1.专项任务项目各子项目申报条件见附件。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项目资助经费由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的单位拨付,项目研究周期最长不超过3年(以各子项目方案为准)。申请者申请各类项目,除符合《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鄂教财〔2013〕6号)的相关规定外,还需要符合各子项目实施方案其他要求。

4.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项目、一般项目、专项任务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5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申请2018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4)已申报湖北省高校学生工作精品项目、实践育人特色项目等相近研究方向的项目。

三、申报办法

各专项以高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如下: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在单位内组织初评,利用暑假时间,修改完善申请书,提高申报书质量。

2、8月25日上午9:00—11:00,以部门为单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交科技处(明德楼210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3、科技处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学科专家评审,对拟推荐的项目通知项目负责人网上填报申请书。

4.专项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湖北高校思政网(http://gxsz.e21.cn)“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系统开放时间:8月15日至9月3日。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系统要求为准,本次申报启用2017年新版系统及相关附件,以前版本无效。

5.各高校科研部门请及时登录学校账号(A类账户),核对单位信息,审查申请人资格,对项目申请书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并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

6.各类子项目如另需提交纸质材料和其他附件的,请按要求用计算机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后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前报送至相应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单位。

7.有关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的技术支持问题请咨询湖北大学软件所。(张狄,电话:18696196138,QQ:947123643;王佳伦,电话:13026391843,QQ:861832226)。

附件:

1. 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施方案

2. 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3. 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实施方案

4. 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实施方案

5. 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方案

科技处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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