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国办函〔2017〕55号)和《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鄂政办函〔2018〕56号)精神,按照《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省科技厅将开展202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将通知转发如下,请各单位做好动员准备工作,科技处将依据工作进程逐步通知相关工作安排。
一、提名要求(单位提名)
(一)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3.2018年度、2019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4.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二)提名程序
1.提名申请
请各单位将拟申报项目汇总填写《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附件1),电子邮件及附件标题为“单位提名申请表——提名单位名称”电子档发送到科技处邮箱。
申请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6日。
2.提名公示
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需要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20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公示情况需在网络提名截止前上传到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
二、提名书填写要求
项目完成人可以于2020年5月10日起凭提名号和密码登录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
三、提名材料报送要求(单位提名)
(一)提名单位报送的材料包括:
1.提名函1份,内容应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附件1)。
2.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一、候选人基本情况”或“一、项目基本情况”作为首页,请勿另加封面;科普类项目还需附2套科普作品。
3.提名项目(人选)汇总表一式3份(由系统导出,汇总表为多页的,每一页均应加盖提名单位公章)。
(二)其他情况
1.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所有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信息,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2.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候选人如参与过涉密项目的研究,需候选人所在单位或有权审批项目密级的相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提名材料脱密审查证明,并加盖公章。该脱密审查证明随提名材料一并提交。
3.如提名书项目名称与公布名称填写不一致,提名单位应在提名函中说明。
4.提名单位、专家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3),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提名单位公章或提名专家签名。
5.请提名单位、专家认真审核提名材料,形式审查合格并公示后,所有提名材料不得更改。
6.经2020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受理公示后提交评审但未授奖的相关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1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
四、提名时间要求
2020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网络提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25日,提名项目书面材料请于5月27报送科技处。
五、其他说明
(一)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完成后,请各有关单位(个人)关注省科技厅网站(www.hbstd.gov.cn),以便及时了解奖励评审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为体现奖励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和科学性,2020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仍采取网上初评和会议复评的方式。其中,复评全部采取异地电话答辩方式进行。
(三)评审结束后,除获奖成果原件存档外,其他材料均按保密规定销毁。请各提名单位和机构事先做好本单位(机构)提名材料的归档工作。
(四)在评审过程或公示期间,项目提名单位如需申请撤回提名,须向省奖励办提交盖有单位公章的申请函,且应间隔一年方可再次提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敏
联系电话:13476501929
电子邮箱:421441239@qq.com
网络系统咨询:13545893291
附件:
1、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docx
2、2020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pdf
3、回避专家申请表.docx
科技处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