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孝感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孝感政规〔2014〕6号)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申报2014-2015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励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凡推荐2014-2015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候选人、候选项目,必须符合《孝感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2、凡推荐本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候选项目必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市科学技术成果登记号。部分获2014年前成果登记号,上届未申报市级科技进步奖,截止申报推荐之日仍不失其先进性且转化应用很好的项目,也可申报。
3、推荐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技术开发项目,应用于生产实践一年以上且应提供相关证书(如发明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4、推荐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含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必须提供相关技术权属证明材料、技术转让协议、交易凭证,且推广和应用一年以上,已取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推荐孝感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创新创业奖和市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严格按《孝感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的推荐条件和要求进行推荐。
6、已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的项目,不得再申报本届市科学技术奖励,但获奖以后又进行推广应用并经过验收确认的除外。
7、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申报。
二、申报时间
受理推荐项目材料的时间为2016年2月25日,超过时限不再受理。
三、申报材料
报奖项目填写《孝感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含突出贡献奖推荐书、科技进步奖推荐书、科技成果推广奖推荐书、创新创业奖推荐书、中小企业创新奖推荐书和国际科技合作奖推荐书),同时提供相关附件:鉴定证书或专家推荐书等评价材料、效益证明、应用证明及其它相关材料一式10份(其中包括各种红章原件1份),附件材料中的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生产许可证等,可以不提供原件,只提供复印件,并将推荐书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推荐材料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不得使用塑料夹装订)。表格见附件。
联系人:王锋
联系电话:0712-2345971
E-mail:hbeukj@126.com
附件: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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