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已发布了2017年度基金项目申请通告及项目指南,申报工作正式开始。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教师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书撰写要求
1、撰写申请书之前请仔细阅读项目指南、申请通告和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办法,紧密围绕指南进行选题。申请通告、项目指南、管理办法和有关操作说明请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下载和查询。
2、2017年度申请书全部采用在线方式填写。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7年1月15日后,利用自己的账户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承担过基金项目的人用原用户名和密码,新申请人在科技处注册用户名和密码)。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不同的项目类型和不同的学部对申请书有不同的要求,请查询指南和填写要求。
3、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青年基金直接经费可预算至30万元,面上项目参照上一年平均资助强度和指南要求编写预算;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要注意基金委的限项规定,不能超项;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必须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申请书中的项目组成员中如有校外人员参加,即视为有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信息简表中要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在申请书签字盖章页上要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二、申报时间安排和要求
1、项目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申报,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
2、申报书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10日。科技处审核无误后,院系统一打印最终版纸质申报书一式二份(A4纸正反打印),申请人签字后,以学院为单位于2017年3月12日前交科技处。
联系人:王锋
联系电话:0712—2345971
科技处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