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我省科技计划项目专家库建设,根据《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鄂科技厅字〔2022〕3号)要求,省科技厅拟面向省内有关单位开展专家征集和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征集
征集专家分为技术、管理、经济和其他四大类。
(一)入库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审评价和评估意见及建议;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或管理工作经验,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
3.身体健康,时间和精力能保证完成评审、评估、咨询等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院士、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获得者以及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等高端专家或战略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无科研失信和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入库其他条件
1.技术类。从事科技研发工作、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专家。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国家及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或获得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奖励。
2.管理类。从事科技创新管理研究的专家;具备丰富科技行政管理或决策咨询经验的人员(处级及以上职务);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国家级科技园区、知名创业服务机构、省级以上行业协会学会中具有丰富科技管理、企业管理或创业实践经验,熟悉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
3.经济类。熟悉科技经费使用和管理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资本市场、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银行信贷及保险等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
4.其他类。包括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法学专家、社科专家或国家二级律师以上资格的人员。
二、在库专家信息更新
(一)单位信息核实与完善
核实在库专家单位信息部分,如存在信息缺失、有误、不准确、不完整,请及时补充、修改和完善,单位名称应使用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须准确。
(二)用户注册信息核对与更新
核对在库专家注册信息部分,检查专家个人信息是否完整、准确,补充完善缺失和不准确的信息,更新发生变更的信息。请确保姓名、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准确,职称、所学专业等信息符合国家标准规范。
(三)专家特征信息更新与补充
1.开户信息用于咨询费发放,请确保户名和账号信息准确,开户行及所在支行信息完整;
2.专家类别应与学科、擅长领域、熟悉行业等选择保持一致,如“经济类专家”的学科、擅长领域、熟悉行业应与经济、财务等相关;
3.专家须对所选择的称号、头衔、职务等信息负责,仔细阅读所列条目要求及范围,请勿随意勾选;
4.尽可能补充上传资格证书、单位任职/工作职务证明、归国留学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三、工作程序
请各单位认真配合做好专家征集和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并将政策精神确实传达到每个人。
(一)专家入库征集
对照专家入库条件,按照自愿原则,组织本单位所属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自行在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专家库https://kjt.hubei.gov.cn/jhsb/kjzj.html进行注册和登录,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后由科技处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审核推荐。
(二)在库专家信息更新
根据“专家库实行常年受理、动态管理、定期更新机制”的要求,请通知在库专家及时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专家库https://kjt.hubei.gov.cn/jhsb/kjzj.html更新信息(登录账号为专家本人手机号+验证码)。省科技厅会同各单位对不符合要求的专家进行出库处理。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专家库专家征集和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专家所在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科研诚信建设有关要求,切实履行专家信息审核推荐主体责任。在推荐专家前,须征得专家本人同意,专家对本人信息负责,单位对所属专家总体信息负责。
(三)本次专家征集和清理工作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专家信息经省科技厅审定后,由专业管理机构统一完成正式入库操作并告知专家本人。
(四)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专家库常年受理入库申请、实行动态管理。后续专家入库申请和信息更新,由专家本人在线操作,科技处收到专家入库申请后及时完成审核推荐。
五、联系方式
科技处:张铮 0712-2345797
技术咨询:省信息院评估统计与信息技术服务中心027-87824672/87265789/87302938
科技处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