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扣努力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目标定位,充分发挥高校人才、资源和智力优势,引导和促进具有湖北特色的优势学科建设,推进《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在我省落地落实,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开展2022年度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2022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2022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
二、申报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各高校根据各项目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自愿原则申报。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反申报要求的,一经查实,将撤销资格,追回资助,该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涉及违法违纪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年度经费预算。
3.严格审核把关。各单位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程序、严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确保申报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4.加强统筹部署。要根据工作实际和项目具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
5.提高推荐质量。要从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研究基础、条件保障等角度,择优推荐申报。要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统筹兼顾各不同学科、不同岗位、不同年龄层次教师的研究需要。
四、项目管理
1.项目严格按照《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相关考核与管理。项目若未能按期、按质量完成将予以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五、申报程序
所有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网上匿名评审,网上公示,网上公布。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不受理纸质材料,过期系统自动关闭。
1.申报时间: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9月23日。
2.申报地址:湖北高校思政网(http://gxsz.e21.cn/),网络申报具体流程以系统公告为准。
联系人:张铮,电话:2345797。
地址:科技处一站式服务中心(明德楼211)。
附件:
1.2022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说明.docx
2.2022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申报说明.docx
科技处
2022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