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渐进入高温天气,根据全省消防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和全市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校园重点部位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安全检查采取单位自查与学校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中层单位如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并立即进行整改。各单位自查在5月31日前完成,学校重点督查安排在6月1日进行。
二、检查内容
1.学生公寓(宿舍)及家属区电动车充电装置情况;
2.实验室易燃易爆危化物品安全管理情况;
3.防溺水教育管理落实情况;
4.毕业生安全离校教育管理情况;
5.校园水域安全防范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中层单位要坚持底线思维,认真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各中层单位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明确责任,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积极预防各种意外事故。
学校办公室
保卫处
2018年5月30日
附:
6月1日学校重点督查部位:
1.学生宿舍区楼道电动车充电装置;
2.化材学院、生科院、重点实验室易燃易爆危化品安全管理情况;
3.图书馆地下层防水排水设施;
4.学校泵站运行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