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国办函﹝2017﹞55号)的精神,按照《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将2018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专家提名。
1.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湖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奖人均可提名所熟悉专业领域的项目1项,鼓励联合提名。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
2.提名专家要求
(1)提名专家每人每年只能提名1个(名)本人所熟悉专业的项目(人),且与提名项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应超过1人。
(2)提名专家不能作为2018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完成人,并应回避其提名项目所在奖种评审组的评审工作。
(3)提名人须独立撰写对所提名项目(人选)的评价意见,如有异议,提名人有责任协调处理异议。
(二)单位提名。
相关领域学会、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直相关厅局、市州科技局等组织机构和部门(附件5)负责组织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的提名工作。坚持优中选优,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
(三)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6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项目应当于2015年6月30日前组织实施推广应用。
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3.2017年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18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4.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5.省科技奖提名项目中,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或完成人,不予受理:
(1)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在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有争议的项目;
(2)涉及实验动物但未开具实验动物审查合格证明的项目;
(3)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危害或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如食品安全和公共安全等)的项目;
(4)涉密或涉及国防安全的项目;
(5)曾列入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尚未验收的项目。 (注:经济效益核查拟在网络初评后进行,对核查不合格项目将降级进入复评,请各项目申报者仔细填报。)
(四)提名程序。
1.提名申请
专家提名前,通过本人电邮向科技厅提出申请。联合提名时,由责任专家提出申请并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和项目联系人。申请格式见附件2,电邮及附件标题为“专家提名申请表——所有提名专家姓名”。
单位提名由科技处统一办理。
申请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3日上午11:00时。
2.提名公示
提名单位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提名单位(专家)应责成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18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1)的要求进行。
二、提名书填报要求
(一)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湖北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提名单位(专家)按照《2018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完整填写。
(二)填报流程。
提名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湖北省科技奖励提名系统”(电信58.48.110.183/right;教育202.114.204.36/right),可生成每个提名项目的系统帐号和密码,按要求进行组织提名。
提名项目的填报人登陆系统填写提名书主件及上传附件(必须是原件的扫描图片)后,导出打印纸质提名书,连同附件在提名截止日之前提交给提名单位。
项目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提交纸质书面说明;提名单位对提名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填写并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见附件4),详细说明提请回避的理由。
(三)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1.专家提名
提名专家报送的材料: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封皮,由提名专家直接寄送我办。
2.单位提名
提名单位需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提名材料。
提名单位报送的材料包括:(1)提名函1份,内容应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附件3);(2)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封皮,科普类项目还需附3套科普作品;(3)提名项目(人选)汇总表一式3份(由系统导出,汇总表为多页的,每一页均应加盖提名单位公章)。
三、提名时间要求
2018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网络提名截止日期为4月28日,提名项目书面材料请于2018年4月29日报前送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说明
(一)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完成后,请关注湖北省科技厅网站(www.hbstd.gov.cn),以便及时了解奖励评审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为体现奖励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和科学性,2018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仍采取网上初评和会议复评的方式。其中,复评全部采取异地电话答辩方式进行。
(三)评审结束后,除获奖成果原件存档外,其它材料均按保密规定销毁。请各提名单位和部门事先做好本单位(部门)提名材料的归档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鼓励与其他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各理工农经学院至少推荐一项。
附件:
1. 2018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docx
2. 湖北省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docx
3. 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docx
4. 回避专家申请表.docx
5. 提名单位名单.docx
6. 关于湖北省科技奖励申报实验动物审查的通知.docx
科技处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