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全校师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校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4月5日—4月7日放假三天。具体安排如下:4月5日(星期四)放假,4月6日(星期五)补休,4月7日(星期六)休息,4月8日(星期日)教职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二、放假前后的教学活动安排。4月5日(星期四)、4月6日(星期五)、4月7日(星期六)全校停课。4月8日(第五周星期日)教职工正常上班、教师及学生按照4月6日(第五周星期五)的课表上课。
三、做好学生有关工作。学工部(处)、各教学学院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对于放假期间离校外出的学生,应掌握其去向。4月7日(星期六)晚做好学生点评工作。
四、做好值班工作。各单位自行安排值班,值班表于4月2日前上传OA平台/公共文件柜。如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学校办公室值班电话:2345678;保卫处值班电话:2345397。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